公告 2025年9月25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苏州盛裕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 年9月25日指定江苏坤象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盛裕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该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12日前,向管理人(苏州市吴中区文化创意大厦 23 楼;收件人:杜松松 1589546243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
了解更多公 告 2025年9月25日,本院依法裁定受理苏州市锡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 年9月25日指定江苏坤象律师事务所为苏州市锡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该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12日前,向管理人(苏州市吴中区文化创意大厦 23 楼;收件人:杜松松 1589546243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了解更多